以下为在中国长期居住的日本人的中国配偶申请短期滞在签证(一次、数次)的对象人员及所需材料。各份材料均应在发行后3个月内(材料上如标有有效期,则应在有效期内提交)提交。
1、对象人员
(1)在中国国内居住1年以上的日本人(不包括无签证及持有有效期未满6个月停留资格的人员)及现在婚姻状况存续的中国配偶。
(2)若有去过日本的经历,且在日本停留期间,未违反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等日本国的法律。
※不满足以上条件且不能提供以下材料者,请按一般探亲访友形式申请签证。申请数次签证时,必须能确认夫妻结婚及在中国同居一年以上,且申请人有一次以上的赴日经历。
2、所需材料
(1)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①签证申请表(贴付照片 竖4.5×横3.5~4.5)
②护照
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④暂住证(居住在户籍地以外的省、自治区或特别行政区的人员)
⑤数次签证申请理由书(仅限申请数次签证时提交)
(2)日本人配偶需提交的材料
①护照复印件(包括首页、签证页、居留许可页、出入境记录页)
②户籍謄本(发行后3个月内)
(3)申请人或日本人配偶需提交的材料
①家庭收入主要来源者的在职证明等能证明在职的材料
②家庭收入主要来源者的所得证明等能证明收入所得的材料
3、申请方法
(1)请通过代办机关申请。
(2)从本馆受理翌日起短第4个工作日发给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