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风光
捷克个人旅游签证
1.旅游证件
2.一张近期照片(3.5x4.5公分,底色勿为红色或深蓝色),并粘贴在申请表的相应位置
3.旅行社证明已支付在捷克共和国期间的旅游食宿和其它服务费用的凭单,或食宿担保(如,酒店预定单等)以及在捷克停留期间的资金证明
4.有确定航班日期的往返飞机票原件以及复印件
5.申根国家停留期间的保险(投保金额至少为30,000欧元的旅游医疗保险并且包括一切急救治疗 费用或因医疗原因的遣送回国费用)保险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的选择在中国境内办理。
6.申请人全部资金状况(如 ,资金证明)
7.工作单位或公司出具的信函,其中注明申请人工作职位,出国批准以及回国后将继续保持工作关系。
8.可能会要求出示其它可以证实签证申请表中所提供的信息的材料,例如,户口 本,个人身份证等
捷克短期商务签证
1.旅游证件
2.一张近期照片(3.5x4.5公分,底色勿为红色或深蓝色),并粘贴在申请表的相应位置
3.经捷克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局当地分局认证的官方邀请函
4.有确定航班日期的往返飞机票原件以及复印件
5. 申根国家停留期间的保险(投保金额至少为30,000欧元的旅游医疗保险并且包括一切急救治疗 费用或因医疗原
因的遣送回国费用)保险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的选择在中国境内办理。
6.申请人所在中国单位的派遣函(附有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公章及签字人的姓名和职位)注明工作职位,申请去捷克共和国旅行的目的以及旅行结束后工作关系的确认函
7.可能会要求出示其它可以证实签证申请表中所提供的信息的材料,例如,户口本,个人身份证,申请人所在中国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捷克过境签证
1.旅游证件
2.一张近期照片(3.5x4.5公分,底色勿为红色或深蓝色),并粘贴在申请表的相应位置
3.在捷克共和国停留期间资金证明(每天至少 1,010捷克克朗,相当于40 欧元)
4.目的地国的签证
5.去往目的国的飞机票,火车票,或巴士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6.申根国家停留期间的保险(投保金额至少为30,000欧元的旅游医疗保险并且包括一切急救治疗 费用或因医疗原因的遣送回国费用)保险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的选择在中国境内办理。
7.可能会要求出示其它可以证实签证申请表中所提供的信息的材料,例如,户口本,个人身份证等。
捷克短期探亲访友签证
1.旅游证件
2.一张近期照片(3.5x4.5公分,底色勿为红色或深蓝色),并粘贴在申请表的相应位置
3.经捷克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局当地分局认证的官方邀请函
4.有确定航班日期的往返飞机票原件以及复印件
5. 申根国家停留期间的保险(投保金额至少为30,000欧元的旅游医疗保险并且包括一切急救治疗 费用或因医疗原因的遣送回国费用)保险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的选择在中国境内办理。
6.可能会要求出示其它可以证实签证申请表中所提供的信息的材料,例如,户口本,个人身份证等,和单位的出国批准,以及申请人全部资金状况(如资金证明)
其他信息
捷克驻华使领馆信息
捷克共和国大驻华大使馆
地址:北京 建国门外 日坛路 2号 100600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16:30
联系方式:电话:(+8610) 8532 9500
传真:(+8610) 6532 5653
电子信箱:beijing@embassy.mzv.cz
签证处对外接待时间:星期一、二,三、四 8:30-11:00
捷克已成为申根国,持有有效的申根签证的外国人可以入境捷克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