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完整填写的短期商务签证申请表两套。
2. 三张与护照相大小相同的照片。照片须符合如下要求:
照片须显示整个脸部,拍摄时应两眼平视,面对前方的照相机。
彩色照片,背景为白色。
照片中面部尺寸约为长35mm x 宽25mm。
照片须清楚、无污损、无明显像素颗粒。
面部无阴影,无反光,颜色自然。
表情自然,嘴部闭合。
配戴眼镜者,镜框不能遮盖眼睛,镜片不反光。
照片须为六个月内的近照,切须符合本人实际面貌。
照片须为免冠照,有特别宗教信仰者除外。
3. 护照,并应在申请的签证效期后三个月内仍然有效。
4. 护照复印件两张。
(注:若申请人护照签发地不在本领馆辖下的广东,广西,海南和福建四省,须提供暂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暂住证必须是在至少三个月以前办理的)
5. 其他国家公民若要在我馆申请入境签证,须提供有效的中国居留或工作许可。
6. 普通护照持有者须提供中方公司或驻华代表处的英文派遣信原件。派遣信应以公函撰写并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的职位和姓名,访问目的及停留时间;回国担保;公司负责人签字,公司盖章,注明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及传真;
7. 中方公司或驻华代表处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8. 瑞方公司邀请信原件。用公函撰写并由负责人签字,包括申请人的访瑞目的,停留期限和具体日程安排(时间、地点、活动及联系人)。
9. 瑞方营业执照复印件(PRV)。
10. 经济担保(在邀请信或派遣信中有一方须注明此次旅行的费用承担)。
11. 境外旅行保险英文证明及其复印件。保额应达到3万欧元(或人民币30万元)或以上。保险有效期应包含申请人在申根区内的全部逗留时间,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