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时请提供如下材料:
1、护照: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正本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2、签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1份;
3、照片:2X2英寸近照一张(黑白、彩色均可,粘贴在申请表上);
4、在中国出生,后加入外国国籍者,次申请签证,请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个人信息资料页复印件。出生在中国(含台、港、澳)且曾获发中国签证的外籍华人,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时,须提供中国签证复印件;
5、在美国出生的中国血统儿童首次申请签证,请参见在美国出生具有中国血统儿童赴华的有关规定。
二、办理方式
申请人根据领区划分,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旅行社、签证代办机构到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注:1、无需提前预约。 2、不接受邮寄申请。
三、办理时间
1、正常取件时间为4个工作日;
2、加急办理:第2或第3个工作日取证,收20美元加急费;
3、特急办理:当日取证(仅限紧急事务、奔丧和探视病人,上午12:30前提交申请,下午2:30至3:00取件),收30美元加急费。
四、签证费
1、接受现金支票、公司支票、MASTER和VISA卡,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支票。
2、向大使馆申请,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Embassy;向总领馆申请,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Consulate。
五、注意事项
1、请如实、清楚、完整地填写签证申请表各项内容;填写不实、漏填或字迹不清楚,都可能导致签证审批的延误甚至拒签;
2、一次及二次签证的入境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或6个月,签证停留期(从入境后天算起)一般为30天。签证官员可根据申请人的需要适当增加停留期;
3、签证官员根据规定决定签证的种类、次数、有效期和停留期。签证官员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其它相关的签证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