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签证(B-1签证)是签发给赴美从事短期(一般1-6个月)商务活动的外国人的签证,持证人可以在美国从事短期商务活动,如商务考察、洽谈合同、订购或推销产品、参加商务展出等。
美国商务签证(B-1签证)是美国每年签发得多的签证。由于美国商务签证(B-1签证)无需事先向移民局中请,要求提交的材料也比较简单,因此一般想进入美国从事短期商务活动或业务考察的人都首先选用该签证。此外,持美国商务签证(B-1签证)进入美国后,如果符合规定的条件,持证人可申请转换其他非移民身份或调整为移民身份。
该类签证又同时是拒签率很高、入境审查严格的一种签证,而且限制也较多。主要是:
居留期限短。一般是3个月到6个月。
审查严格。持美国商务签证(B-1签证)入境者如果被移民官有所怀疑,可能会受到额外的审查,以确定持证人赴美的目的,这些包括要求入境人提供赴美活动的证明材料,查实美国境内有关业务对象,以及出示在美期间费用支付能力的证明等等。如果不符要求或仍有疑问,则可能被拒绝入境。
不得携带家属。美国商务签证(B-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或子女如要随行,也须单独向使领馆申请,领事签发与否也是对该申请人进行单独考核。
不可以合法工作。
签证官在签证时主要会考虑下列因素:申请人赴美是短期的,在签证到期前会离开美国。申请人在自己的国家有固定住所、职业或事业上的牵挂,或者在财产、家庭、社交、文化方面有根深蒂固的联系,从而使其必须自美返国。申请人赴美纯粹是出于商务的需要,其旅程的安排也符合这一商务活动。申请人往返美国的旅费及在美的费用都准备妥当,不必在美国工作。申请人在美期间不会从事犯罪或违法活动。
美国商务签证(B-1签证)由申请人直接向使领馆提出。领事也一般根据申请人提出的事由及证明材料当场决定,完整的申请材料一般应包括:
DS—156表,即“非移民签证申请表”;
护照(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照片;
美国公司或机构的邀请函。邀请函应说明双方的业务或往来性质、受邀人赴美的目的和旅程安排。
申请人的雇主信函。该信函应说明申请人雇主或公司的简况、业务范围、同美国公司或机构往来的性质以及申请人职务和赴美的目的。
申请人赴美费用安排的证明,如银行存款、旅行支票等,如果费用由邀请方承担,则应提交有关财务担保。
说明申请人雇主或公司业务状况的权料,如有关文件、合同、货运单、公司宣传简介、图片等。这些材料旨在说明其从事该项业务背景的真实性。
申请人在赴美业务结束后将返回其居住国的证明,即所谓没有“移民倾向”的证明。
美国商务签证(B-1签证)申请一旦受到拒绝,没有申诉的途径。多数原因都在于赴美的必要性不足或者申请人被认为不会按时返回其居住国。
商务签证办理流程和所需要的材料:
1、一份填写好的短期签证申请表,表格上贴近照一张;
2、护照有效期需超过所申请签证有效期三个月,并附护照个人资料页复印件一份;
3、中方公司出具的正式介绍信(需注明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申请人的职务、赴法目的和回国保证)和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和翻译件);
4、商务签证国家的业务伙伴的邀请信,其中需说明:
a. 计划逗留的时间;
b. 目的、日程以及行程安排。
5、经济担保(以担保信或其它形式体现在邀请函中);
6、邀请人或雇主出具的申请人已有国际医疗保险的书面证明(健康险、意外险......),如果不能提供此证明,签证申请人需投保保额不低于30万人民币的医疗保险。;
7、中国公民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翻译件;
8、机票预订单和与申请人在申根国家区域(如果申请人还想到申根国地区其他国家旅行)逗留期间相符的酒店预订单。
9、照片:半年内50mm*50mm白底彩照1张;
10、名片:1张美国商务签证相关信息
美国商务签证代传递服务条件
已有的签证仍有效或失效日期未超过12个月。
申请人必须申请类型完全相同的签证。
申请人必须在其常住地所在领区提出申请。
签证申请被要求先前进行行政审理的申请人及签证在注释栏内印有“clearance received”字样及日期的申请人如果申请签证的目的与上一次申请完全相同,申请人可使用免面谈代传递服务。
对于先前签证注释栏内印有"clearance received"字样及日期的申请人应该提交前次申请中所要求的所有的文件。文件中至少应该包括详细的简历、具体的行程和包含旅行目的说明的邀请信。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可能仍然被要求来使馆面谈。
使用免面谈代传递服务并不能保证您签证的成功获批,在使馆审理您的申请后,有时仍然要求您前来使馆进行面谈。